摘要:税收引导社会经济发展方向的同时,其相应的优惠措施也体现着国家对某些行业或地区的支持,由此可以看出其在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方面的作用是其他任何政策都无法替代的,而在促进旅游业发展的过程中,税收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在税收理论的基础上,针对长白山旅游业当前的发展现状及其呈现出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结合长白山地区的发展战略和当前税收情况,从税收的角度提出促进长白山旅游业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长白山旅游创新发展
长白山是我省旅游业发展的“龙头”,也是一个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综合体暨国家自然生态保护区。长白山旅游经济在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的同时,也存在着发展形势单一,经济增长受外界环境影响较大等因素的制约,要实现青山常在、发展可持续又能拥有抵抗外界因素干扰经济发展的能力,则需引进节能环保、信息、生物技术、新能源等对环境无污染又受环境影响较小的新兴产业,借助税收政策进行先行先试的探索,通过政策创新引导和影响投资,整合优势资源,从而影响和促进区域经济结构有效转型调整,经济健康发展。
一、创新企业在初始成长期中遇到的税收问题
(一)创新企业所面临的税收负担过重问题
现行税收政策法规制约创新产业的发展,处于税费项目多、税费负担重的税制环境下,这里既有中央税、地方税也有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从税收项目上看,我国中小企业所要涉及的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环境保护税、土地使用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城建税等。从税收负担上看,中小企业税收占销售收入的负担率为6.81%, 高于全国各类企业6.65%的平均水平;税收占资产总额的负担率为4.9%, 高于全国1.91%的平均水平;税收占利润的119.6%,高于全国 99.9%的平均水平。
(二)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对创新企业支持力度不够的问题
增值税方面,一是无形资产和技术开发过程中的智力投入无法享受抵扣;二是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信息技术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等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增值税销项税率一直未下调,邮政、电信、交通运输等行业增值税销项税率由原来10%下调至9%,但生产原材料的制造业企业进项税率则是由原来16%下调至13%,由于进项税率下调幅度大于销项税率,进项税额相对减少,造成部分企业税负率下降困难,甚至出现不降反升现象。企业所得税方面,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研发活动仅限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所规定的项目,范围有限。且研发费用与生产经营费用本身就不易准确划分,需要经过专业财务机构的审核,并且都要求进行准确的核算。但是,实际执行中,这两类费用的划分依据是否合理,征纳双方都难以准确界定,从而导致真正能够享受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实际更少。
同时,针对一般纳税人的中小企业,我国仅在增值税和所得税方面制定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而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仅仅局限于降低税率和起征点两种手段,形式比较单一。同时优惠力度小、优惠条件高,使得这些优惠政策很难达到扶持中小企业的效果。例如,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对于个人科研收入的所得税优惠利率虽然较低,但受惠主体覆盖面相对狭窄,主要针对高校科研机构和非营利性高新技术机构,这种缺位影响企业引进科技创新人才的动力。
(三)创新型企业非税支出占比过高
首先,我国非税费用仍然较高,非税收入仍然在我国财政收入中占有很大部分,我国财政税收体制还有待完善。除了缴纳各项税收之外,目前企业还需交各项税外费用,如教育附加费、工会经费,残疾人保障金等,另外政府各部门(如工商、环保、质监等)还需要征收各种行政事业性费用。2019年我国税收收入157992亿元,非税收入32390亿元,同口径增长20.15%。其次,我国“五险一金”费率较高,而我国缴费机制还有待完善,导致我国中小企业的人力成本持续上涨,这对前期处于科技研发,无法产生利润的创新型企业无疑是雪上加霜。
二、创新税收优惠政策,采用灵活多样且更具针对性的税收政策
(一)针对重点发展项目,灵活运用税收优惠政策
长白山不仅要依靠旅游资源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更要重点打造高新技术产业,创立高新技术研究产业园,发展光电子、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所以不论是传统的旅游产业建设还是引进高科技产业基地,均需要提升创新创业水平,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针对这些发展目标项目,税收政策上就需要加大对创业创新投资的税收支持力度;对节能环保、信息、生物技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发展需要更具针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节能环保、信息、生物技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初始投资期,减免税收政策时间应延长,应从企业产生效益时算起,不应一律3-5年,应7-10年,并且不同类型企业应不同,企业产生效益后,如果企业资金确实紧张(由于前期投入大,回收期长)产生效益期的所得税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递延到以后期间缴纳,延期期限可适当延长。
(二)针对小微企业加大补贴力度,可参照现在农村的地补直接给予补贴
按照长白山经济发展规划,重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按此规划势必扶持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发展,因而需要给小企业税收补贴,具体补贴方式,最初3-5年,可参照现在农村的地补,免税的同时给予实际补贴,做到一定规模后,有了较强盈利能力时,可适当上交税款,再按企业实际上交税款额的几倍补贴。现代经济下企业的初创模式,已经从“收费经济”过渡到“免费经济”甚至“补贴经济”,如“360软件”免费使用经营模式;微信免费使用已经替代短信;“滴滴打车”补贴营销模式等等。政府也应创新扶持小微企业方式,重点扶持小企业,让小企业遍地开花,让好的企业留在区域内发展,实现经济繁荣,给国家带来更大的税收收入,增加就业等。
三、创新纳税服务,运用“互联网+”思维,落实“六能”型纳税服务
长白山地区毗邻朝鲜、韩国等国家,加强国际合作,吸引外资投入,扩大出口贸易,我国政府应注重加强纳税服务,政府的纳税服务制度与服务规范应不断创新升级,不断提升纳税服务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建立健全跨境交易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及全国12366纳税服务平台,为对外投资者提供最迫切需要的国家层面的或地区层面的税制信息,为纳税人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倡导的“能听、能问、能看、能查、能约、能办”的“六能”型服务 ,降低纳税人税收风险。创新纳税服务手段,还应注重手机APP等移动互联办税的推广应用,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纳税服务新体验。与邻国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帮助企业利用税收协定保护自身权益,防范境外税收风险,提高税收透明度,为企业构建公平的税收环境。
四、创新运用地方税收立法权,力争实践新税制
我国修订法律的经验是,大多采取先选择一个地区试点运行,根据运行情况及效果,论证所试点实施的制度的可行性和操作性,然后再进行大范围试点,进而使制度逐步完善。长白山地区也可以作为探索地方税收立法权的试点地区,对此特定地区来说,部分国家统一颁布的税收政策已不适用甚至已过时,不能适应当前日新月异的税收环境。地方政府可以在调查研究的的基础上,找到较为理想的切入点和较为有效的促进该地区企业发展的税收支持或扶持政策。比如中央和地方共享税比例问题,或许需要调整。地方政府在为了地方经济的发展,税收作为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自然成为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经济利益竞争的中心。从而使得各地政府纷纷采取各种直接或间接手段越权给予企业财政补助、减免税费等各种优惠,我国税收制度的稳定会受到严重影响。为此,在以第三产业为主要经济发展的长白山地区,可寻求中央政府适当调整与的地方政府的共享税比例。
参考文献
[1] 侯世英,等.财政激励、融资激励与企业研发创新[J].中国流通经济,2019(7):85-94.
[2] 王文华.结构性减税背景下中小企业税收负担问题研究[D].郑州:郑州大学,2019.
作者简介:孙小迪,女,1987年8月10日出生,籍贯山东省即墨,吉林工商学院会计专业、经济学双学士学位及法学硕士学位。研究方向:税收政策对旅游产业的影响,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税务局池北税务分局。多篇文章被《吉林税务》、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人民网采纳并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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